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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局机关各处室、局属各单位:
为坚决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,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就业创业工作,在特殊时期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。
一、扩大优化线上招聘服务
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暂停现场招聘活动,加大线上招聘力度。利用中部就业网等平台,大力推广视频招聘、 远程面试,实施“就业服务不打洋,网上招聘不停歇”的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。
二、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 持力度
降低申请贷款条件。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(药品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、 运输、销售、超市卖场、食品生产和供应、物流配送、物业 等行业),正常经营1年以上,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(包 括但不限于供、销货合同、票据等),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。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。简化贷款申请程序。 小微企业到所属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进行申请,人社部门 应开通“绿色通道”。受理审核后,直接转交经办银行。经办银行审核后,办理相关不动产抵押登记、发放贷款。放宽展期贴息条件。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,借款人患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,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,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,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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